銀行沒開戶
1998年交樓時,開發商在交樓通知書中要求業主繳付專項設施保養維修資金,由時任物管上門代收529.25元/戶的物業維修資金,該棟樓372戶共繳交19.69萬元。1999年,老物管退出,并由廣州市置地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手。一業主告訴記者,現在老物管撤走了,新物管又表示沒收到錢,想到要找開發商理論,可是經過業主查證,發現開發商和老物管公司早已注銷。
隨后,記者登錄廣州市工商局網站查詢,顯示廣州置地大廈開發有限公司已注銷。公司雖然注銷了,但物業維修資金賬戶是不是還存在呢?在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區分局的工作人員指導下,記者撥通了專戶管理銀行農業銀行北秀支行的查詢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開發商確實沒有在銀行開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帳戶。
“小區設備老化嚴重,消防栓都爛得不成樣子了。”在小區業委會相關負責人的帶領下,陽光社區記者看到,小區的電梯年檢已在今年2月9日過期,各樓層的消防栓殘破不堪,一樓總排污管嚴重堵塞。為此,業委會經過協商,于上個月按戶分攤費用維修排污管,花去費用33800元。
面對業主的諸多揣測,廣州市置地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喊冤”:“當初是金科收的錢,跟開發商交接時我們并沒有收到這筆錢,找我們也沒用??!”該負責人表示,為了幫助業主找到開發商,物管處曾經掏錢在工商局查詢,查實開發商已在2005年注銷,其子公司金科物業也一并注銷。
如今小區多個設備老化嚴重,業主們認為維修資金應由開發商負責而拒絕付費,導致維修費用不足,該負責人向記者抱怨:“物管已經墊付了幾十萬元的維修電梯和中央空調,還經常被業主埋怨。”
據了解,_新的維修資金管理規則規定了“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所有權轉移時,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在辦妥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后,業主應當持房屋權屬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明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賬戶更名手續。也_是說,二手業主單方持房屋權屬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明即可辦理更名手續。 廣州市律師協會民事法律_委員會秘書長程磊表示,越秀區置地大廈屬于在1998年9月30日《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實施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主體為業主。當初_任物管金科物業管理公司代收了每戶500多元的物業維修資金,按照法律規定,金科物業管理公司應向由廣州市國土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銀行開設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帳戶交納其代收的物業維修資金。但是,金科物業管理公司已經注銷,其作為法人的主體資格已經喪失,不再承擔_義務。
不過,債權人發現公司被注銷后在特定條件下可以要求追究股東責任,主要有如下幾種:股東出資瑕疵、股東抽逃資本、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
冀公網安備13092902000316號